2012/2013學年十字門法學論壇第一場:後危機時代的公司法變革

  由法學院主辦、澳門基金會贊助之2012/2013學年十字門法學論壇於日前在大學圖書館大樓N211演講廳順利召開首場主題為『後危機時代的公司法變革』的論壇。中國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廣東省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山大學法學院周林彬教授,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暨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法學院雙聘副教授黃輝博士應邀作為報告人。周林彬教授對中國內地公司法中董事忠實義務的立法和司法實踐進行評析,認為基於既有制度實踐而產生之路徑依賴,立法上看似完備的忠實義務在司法實踐中差強人意,在後危機時代中國內地公司法發展將轉以司法適用為中心,強化以民事訴訟方式激勵董事履行忠實義務,改善公司治理機構。黃輝博士總結了美國應對安然醜聞和2008年金融危機的公司證券法變革,採納看門人機制之理論論述,詳述改善公司治理之核心在於建構合理的外部仲介市場,尤其是信用評級和證券諮詢市場。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邵慶平博士和法學院助理教授沈雲樵博士進行了精彩點評。法學院謝耿亮助理教授主持論壇。

  澳門特區檢察院梁文英檢察官、律政廳法律事務處李建基處長及鄭鼎基高級技術員、清華大學深圳研究院朱大明老師及法學院師生200餘人到場參加是次論壇。與會人士並圍繞獨立董事制度之實際功能、案例指導制度對公司法實施之可能影響等展開研討。

後危機時代的公司法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