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院長履新

沈四寶教授

沈四寶教授  澳門科技大學新任法學院院長沈四寶教授將於2013年9月1日正式履新。

  沈四寶,教授,博士生導師,第三、第四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評議組成員,現任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及法學學部委員、中國國際經濟法研究會會長、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仲裁法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特約諮詢委員。他在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擔任院長達十五年,為其建設為特色鮮明的一流法學院做出了重要貢獻,並從2008年起擔任上海大學法學院院長(兼)。

  沈四寶教授於1965年至1970年就讀於北京大學法律系並獲法學學士學位,1979年至1981年在北京大學法律系學習並獲法學碩士學位,1981年至1983年和1999年至2000年間分別在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學習。專業領域為國際商法、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仲裁、知識產權保護。

  沈四寶教授擔任中國國際仲裁委員會副主席長達十年之久(1996-2006年),現仍擔任該委員會顧問和專家委員會成員。

  自1983年以來,沈四寶教授不斷在美國、加拿大、歐洲、日本、香港等地做學術報告或從事法律學術研究工作。他參與了中國外商投資企業法、對外貿易法、公司法和仲裁法的起草工作。沈四寶教授於1984年獲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1994年創辦華貿矽谷律師所,在其數多年的仲裁員和律師工作中,曾代理或處理過數百件涉外經濟貿易爭議案,極其擅長於法庭訴訟和仲裁開庭過程中的辯論和調解。

  沈四寶教授在近半個世紀的法律生涯中,身體力行“法律的真諦是實踐”的理念數十年,培養了一大批理論聯繫實際的傑出學生。其代表學術著作包括《西方國家公司法原理》、《國際商法》、《法律的真諦是實踐》、《中國涉外經濟貿易法》等。

  科大表示,沈四寶教授的加盟能夠使科大的法學教育更具特色、更加國際化,培養出更能適用於兩岸四地社會與經濟發展的專業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