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資訊取自人才發展委員會網頁
一、合辦單位:
人才發展委員會(下稱委員會)及澳門基金會(下稱澳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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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的:
為讓澳門優秀青年能前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總部、辦事處及其直屬機構實習,特區政府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簽訂合作協議,每年資助最多10名符合資格的澳門居民參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供的實習崗位,期望藉此讓澳門青年能拓展國際視野,並從工作歷練中促進專業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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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象:
具備實習崗位所定的專業學位(學士或以上學位)資格;且於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年齡30歲或以下的澳門永久性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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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實習期:
按實習崗位要求而定,最長12個月(按UNESCO錄用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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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實習崗位/地點:
詳見實習崗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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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實習形式:
以無償方式在指派機構進行工作實習,有關實習的工作指導及訓練方式等由實習單位安排;而實習人員與實習單位並無僱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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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請方式:
- 由2018年3月15日至4月30日於委員會網頁進行網上申請,最多可選擇申請兩個實習崗位。
- 須填寫網上申請表,並同時上傳以下文件的電子檔:
- 有效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副本;
- 中學至大學階段最少三年連續在澳門接受教育的證明,必須由申請人就讀的中學或大學發出的證明或成績表副本;
- 實習崗位要求的專業學位證書副本及歷年成績表副本(需提交英文版本);倘在申請時仍未具備相關學位證書,則需遞交在讀證明,並於錄取後指定期限內,補充相關學位證書副本(需提交英文版本);
- 履歷及自薦信(以英文撰寫,2,000詞彙數以內);
- 語言水平測試證明,如:IELTS, TOFEL或TOEIC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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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甄選及確認:
委員會對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及公佈候選名單;其後交UNESCO進行甄選及錄取決定。有關決定經澳基會確認後於委員會網站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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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佈日期:
候選名單-2018年5月
錄取名單-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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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資助及費用:
- 實習人員有關往返實習地點的交通費用及保險;
- 每月澳門幣12,000元的生活津貼;
- 其餘費用由實習人員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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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實習人員的義務:
- 登入 https://www2.scdt.gov.mo/,完成“人才資料登記”;
- 須簽訂接受實習資助及有關責任聲明書;
- 在澳門開立活期銀行帳戶以作資助轉帳之用;
- 須自行辦理簽證手續;
- 未經委員會許可,不得同時領有其他實體發出的資助;
- 實習期間在當地的聯絡資料(如通訊地址、電郵地址、電話號碼等)有變更時,須即時以書面通知委員會;
- 須按實習機構規定履行有關實習工作,並於完成實習後3個月內向委員會提交實習報告(中文字數不少於1,500字,葡文及英文詞彙數字不少於2,000字);
- 倘不遵守以上所指的任何情況,或因申請資助遞交的文件作虛假聲明或遺漏重要事實,資助會被委員會撤銷,亦須承擔倘有的法律責任,已收取的款項應於未能履行責任當日起計1年內經委員會償還予澳基會,延遲還款只適用於特殊情況並需事先獲委員會的書面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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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日程安排: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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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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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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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5日至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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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名單公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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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內於委員會網站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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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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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內
(UNESCO進行甄選,甄選方式由 UNESCO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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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單公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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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內於委員會網站公佈
(獲錄取者將收到電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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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錄取者遞交文件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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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於錄取名單公佈後15日內向委員會遞交以下文件:
- 由“人才資料登記”系統打印的一份履歷表;
- 已簽署的接受實習資助及有關責任聲明書;
- 澳門銀行帳戶存摺副本(獲錄取者姓名及帳號頁);
- 實習崗位要求的專業學位證書副本(僅適用於申請時未能遞交者)。
備註:
- 逾期遞交上述文件將視作放棄論,由候補名單中依順序填補,並須於上述期限後15日內完成文件遞交。
- 除不可抗力或特殊情況外,放棄者 2 年內被禁止參加委員會舉辦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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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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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2018年8月
(具體日期按實習單位要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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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查詢資料: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處
電郵:enquiry.ttp@scdt.gov.mo
電話:(853)8295 5123
傳真:(853)2855 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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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人才發展委員會保留對計劃章程的修改及解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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