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課程旨在為有興趣在公共衛生領域發展的學生提供碩士學位課程培養,讓學生習得不同公共衛生領域的基本知識和技能。
二、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為2年,最長修業期為3年。
三、授課形式
面授及指導
四、課程語言
課程以中文及英文講授
五、 學術領域 / 知識範疇
公共衛生學
六、科目設置
表一:基礎必修科目 (30學分)
科目 |
學分 |
公共衛生學原理 |
3 |
流行病學 |
3 |
生物統計學 |
3 |
環境與職業衛生 |
3 |
公共衛生社會行為學 |
3 |
公共衛生政策、策略及評估 |
3 |
健康教育及推廣 |
3 |
醫療服務管理學 |
3 |
公共衛生領域的數據和創新 |
3 |
公共衛生學專題 |
3 |
表二:論文 (12學分)
科目 |
種類 |
學分 |
論文 |
必修 |
12 |
七、學習要求
- 學生需於首學年完成表一中的10門必修科目,共30學分。
- 學生需以英文撰寫論文(一萬至一萬五仟字)並進行論文答辯,碩士學位論文必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
- 學生在每門科目上課結束後,須進行考核,考核按授課老師及學院的規定方式進行。
八、學習時間
- 科目修讀時間為12個月,論文寫作時間一般為6個月,最長為12個月。
- 課堂一般安排在週末週日全天上課。
九、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本大學之碩士學位:
(1)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2)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3)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如學生及格完成上述表一規定的所有科目,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但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論文並通過論文答辯,則只能取得結業證書。
** 2024/2025學年之前入學的學生,請參閱入學當年的學習計劃。
備註:所有的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