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一、宗旨

为进一步检验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成果,更好地推动广大澳门研究学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澳门学术事业的繁荣发展,澳门基金会与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联合举办「第六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同时,为表彰在推动或研究澳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方面有卓越贡献和重大成就的人士,本届评奖续设荣誉奖项「澳门人文社会科学杰出贡献奖」。

二、主办机构

澳门基金会、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三、评奖机构

  1. 组建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领导整项评奖的工作,并对评审成果进行最终评核。
  2.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两人,委员十二人。
  3. 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奖联络处,其分别设在澳门基金会和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以下简称「澳门评奖办公室」和「北京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的日常具体工作。

四、评奖范围及分类

(一) 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

  1. 凡国内外学者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出版物上标示的日期为准)正式出版和发表的关于澳门的人文社会科学的著述(包括专着、科普著作、论文、研究报告、译作、工具书、古籍整理等)均可参评。
  2. 评奖的学科分四个组别: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新闻社会学、历史哲学文学、语言教育艺术。

(二) 澳门人文社会科学杰出贡献奖

由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及遴选,特意表彰多2年来致力推动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或在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具有卓越贡献和重大成就的人士。

评审委员会成员和主办机构直属工作人员均不能参加评奖活动。

五、申报时间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申报时间为3 个月)

六、奖项设置

(一) 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

共设奖项 60 项,著作类设一等奖 4 项,二等奖 4 项,三等奖 8 项及优异奖12 项。论文类设一等奖 4 项,二等奖 4 项,三等奖 12 项及优异奖 12 项。

获奖者可获证书一份及相应奖金:

1. 著作类:

一等奖每项 50,000 元(澳门元,下同)

二等奖每项 30,000 元

三等奖每项 15,000 元

优异奖每项 10,000 元

2. 论文类:

一等奖每项 25,000 元

二等奖每项 15,000 元

三等奖每项 8,000 元

优异奖每项 5,000 元

上述奖项设置的比例可视申报情况再作调整,必要时可从缺处理,惟每一评奖类别(著作类、论文类)的总奖项数目不变。

(二) 澳门人文社会科学杰出贡献奖

获奖者可获荣誉奖状。

七、申报办法

凡有意申报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的申报人:

  1. 如申报人并非为著述的第一作者,申报人必须提交声明书,以示其获得其他作者同意申报之凭证。
  2. 于每一评奖类别(著作类、论文类)中申报著述上限各两份(以申报者申报数量计算,若为合著著述以第一作者计入申报上限)。每项著述需提交申报表一份、著述样本四份(含原件一份,若出版之著述为电子版本而没法提供原件,需附上相关之证明或说明),以及提供著述的电子档(需为最终出版或刊登之版本)。
  3. 相关申报表可向澳门评奖联络处索取,或可于澳门基金会网页(网址:www.fmac.org.mo)或中国社会科学网网页(网址:www.cssn.cn)下载。
  4. 申报人需于申报时间内把资料递交或邮寄至澳门评奖联络处(澳门南湾大马路 619 号时代商业中心 13 楼澳门基金会)。
  5. 申报资料封面请注明“第六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

八、评审程序

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按初评、复评、终评的程序进行。

  1. 初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分,挑选进入复评。
  2. 复评:评审委员会按学科集中评议,初步评选一、二、三等奖及优异奖。
  3. 终评: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和全体委员评议,最后确定一、二、三等奖及优异奖的获奖名单。

九、评奖时间安排

2021 年 7 月至 9 月,个人申报;

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第一季,评审;

2022 年第二季公布结果。

十、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保留最终解释权及决定权。

 

详情可前往澳门基金会官方网站浏览:https://www.fmac.org.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