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科技大學第四屆運動會開幕式將於10月18日(週六)上午9時於I座田徑/足球運動場舉行。
本屆運動會由學生會主辦,比賽項目包括10項男女子個人及接力項目之競賽、以及8項廣受歡迎的團體趣味競賽(拔河,五人六足,趣味競賽:九宮格/趣味投籃/墊球達人/百發百中/盲人擊鼓/擊球進網),及傳統、最熱鬧又具團隊精神的拔河。
本屆報名情況十分踴躍,尤以第二天(週日)的團隊競賽項目,各項目參加人數均打破歷屆紀錄,運動員參賽情況如下:
10月18日(六)
首日比賽以單項競賽為主:目前有160人次報名10個項目共18項男女子的賽事
10月19日(日)
第二天的比賽項目以團隊為主:
▶ 上午:趣味競賽(5人一組)共243人參加(47隊)
▶ 中午:男女子4x100接力,共164人(41隊)
▶ 下午:拔河(最少8人一隊),共325人參加(37隊)
大會溫馨提醒:各位運動員請留意各項比賽之檢錄時間並提前抵達I座運動場檢錄處報到,並注意做足夠熱身運動以讓身體能有更佳的發揮!
開幕式流程(2014年10月18日,星期六,9:00-10:05)
09:00am 開幕式
09:03am 介紹領導、嘉賓
09:10am 運動員以方陣形式進場,奏運動員進行曲
09:40am 全體起立,奏國歌
09:45am 校領導致辭
09:48am 運動員代表宣誓
09:52am 裁判員代表宣誓
09:55am 主禮嘉賓剪綵
09:58am 運動員退場
10:02am 舞蹈表演
10:10am 開幕式結束,運動會正式開始。
閉幕式 (2014年10月19日,星期日,17:30-18:30)
17:30pm 田徑比賽頒獎禮
17:50pm 團隊競賽頒獎禮
18:10pm 運動員與嘉賓合照
18:25pm 工作人員大合照
18:30pm 運動會閉幕
節錄自「比賽章程及應遵事項」
比賽限制:
1. 身份確認:在讀學生身份以本大學註冊資料為准、教職員工身份以人事處資料為准、校友身份以澳門科技大學校友會聯合總會資料為准。
2. 代表團隊在參加比賽的運動員只能代表一個團隊出賽。
3. 報名參加團隊比賽的隊伍人數必須在5-16人以內,其中女生人數至少為8人。
4. 比賽隊伍以團隊為單位進行比賽時不允許使用隊伍隊員名單外的選手參加比賽,一經發現並核實,該團隊取消所有比賽成績,並在大會上通報批評。
5. 參加團隊比賽的隊員如果因故不能參加比賽的情況,團隊不允許私自更換隊員,必須向大會競賽組申請更換隊員。
6. 拔河比賽(8人):
比賽為男女子混合賽制,每隊出場初賽必須為4男4女;報名人數上限為8人,以8人總重量520公斤為上限。
7. 以團隊為單位的隊伍必須參加所有團體項目比賽。
8. 報名人數不足4人或4隊的項目作取消處理。
9. 各學院老師可以分別參加個人項目或組隊參加團體項目。
10. 第四屆運動會一切資料以澳門科技大學學生會最新公佈為准。
拔河規則:
▶ 不可以將繩子打結和將繩子環繞身體任何部位,但最後一名選手例外
▶ 每名選手必須赤手、雙手掌心朝天握繩
▶ 不能用任何握繩動作阻礙繩子自由移動
▶ 選手雙腳須置於膝前
▶ 選手不能故意坐在地上,滑倒後必須立即起身
▶ 雙手不能在繩上交替前進
▶ 隊伍要積極比賽,不能持續停頓,故意拖延比賽
▶ 比賽途中,裁判未喊停,不能放手
▶ 不得穿著釘鞋,拖鞋等以免造成危險,比賽服裝最好是長袖運動裝及運動鞋,以免手臂與繩子摩擦造成傷害
▶ 比賽前須集體過磅,各隊請注意有關時間安排
▶ 檢錄時間:10月19日(週日)上午十時(全隊過磅),地點:J121拔河過磅室
▶ 詳細拔河比賽規則以及安排,請留意最新通告
運動員須知:
1. 第四屆運動會舉辦日期為2014年10月18日及19日(星期六、星期日)。開幕式於10月18日(星期六)早上9:00am,觀眾進場時間為8:30am;
2. 參加男子1500M專項的運動員須於10月18日8:00am前到達運動場正門的指定位置列隊等候檢錄,準備參加9:00am舉行的開幕式;
3. 所有比賽運動員必須遵守大會秩序,服從裁判,注意紀律和公德;
4. 運動會期間,不遲到,不早退,不得無故缺席;
5. 運動員必須將大會分發之號碼布貼於胸前,不佩戴者不能參賽;
6. 參賽運動員必須穿著整齊及適當的運動服及運動鞋進行比賽;
7. 大會將有權將賽程提前或推後30分鐘,運動員應留意大會廣播,以作出相應準備;
8. 各項比賽將於比賽前30分鐘進行檢錄,運動員則須於檢錄前1小時到達比賽場地,以防因比賽時間緣故提前檢錄。凡宣佈第三次召集後還沒到達檢錄處報導者,即作自動棄權論;
9. 長跑運動(800M&1500M)需於檢錄前到急救站計量血壓;
10. 正在作比賽的運動員遇到另一項目召集點名,需委託他人代為報到或向正在進行比賽項目之裁判長通報,以免被取消比賽資格;
11. 賽前做好充分的準備及熱身,認真比賽,盡力而為,爭取好成績;
12. 嚴禁陪跑,如有發現,將取消該隊或該運動員的比賽成績;
13. 運動員若在比賽中犯有不正當行為時,裁判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比賽成績;
14. 比賽完畢,運動員須迅速離場,並嚴禁進入場內,違例者將取消其比賽成績;
15. 重視公德,愛護公物,注意衛生,愛護校譽;
16. 運動員比賽前需關注大會賽程表的分組情況。
備註:
1. 全體運動員必須參加10月18日(週六)上午9時舉行的開幕式。
2. 全體運動員必須遵從大會指示進行比賽,比賽期間必須注意安全。如遇意外,應立即通報,大會駐場醫生協助處理。
3. 全體運動員必須對其身體健康狀況負責,如有不適,應停止參加比賽及向大會急救組求助。
4. 得獎運動員及團體隊伍必須出席10月19日(週日)下午5時30分舉行的閉幕式。
5.因上課原因無法參加開閉幕式的運動員必須向大會遞交書面請假說明。

學生事務處
2014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