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学位课程学习计划

澳 门 科 技 大 学 

法律硕士学位课程学习计划

(适用于2020/2021及之后入学学生)

一、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2年,最长修业期限为3年

二、授课形式

面授

三、授课语言

中文

四、招生对象

具有非法学学士学位者

五、学术领域/知识范畴

法学

六、课程设置

表(一): 必修科目(33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LJZ01

法理学

3

MLJZ02

法制史

3

MLJZ03

宪法与基本法

3

MLJZ04

民法学

3

MLJZ05

刑法学

3

MLJZ06

刑事诉讼法学

3

MLJZ07

民事诉讼法学

3

MLJZ1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3

MLJZ14

经济法学

3

MLJZ15

商法学

3

MLJZ11

国际法原理

3

表(二): 选修科目(10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LJE08

法律英语

2

MLJE09

法律文书

2

MLJE10

债法专题

3

MLJE11

财产法专题

3

MLJE12

金融法专题

3

MLJE13

刑法专题

3

MLJE14

法学方法论

2

MLJE15

法律葡语

2

表(三): 其他必修科目(2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LJZ16

实习

2

表(四): 学位论文(6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LJZ20

论文

6

七、学习要求

  1. 修读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科目,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科目佔33学分;表(二)的选修科目佔10学分;表(三)的其他必修科目佔2学分;表(四)的学位论文佔6学分,共计51学分。
  2. 学生的各科成绩根据课堂讨论、专题报告和考试等综合评定。
  3. 撰写一篇符合学校要求且不少于2万字的硕士原创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必须通过评审及论文答辩。

八、学习时间

  1. 科目修读时间为18个月,论文写作时间为6个月。
  2. 课程一般安排于星期一至五晚上19:00-22:00。 

九、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硕士学位:

  1.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2.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如学生及格完成上述课程设置表(一)至表(三)的科目,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但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论文答辩,则只可取得结业证书。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