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法學院院長沈四宝教授被聘为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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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國際仲裁院(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是中國內地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推行法定機構改革並實行以國際化的理事會為核心的法人治理機制的仲裁機構。近日,深圳市政府新聘請了梁愛詩、沈四寶、劉新魁等知名專家作為深圳國際仲裁院(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理事會理事,並由沈四寶接替郭曉文擔任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長。2月14日上午,市政府舉行儀式,陳彪副市長向梁愛詩、沈四寶、劉新魁等新聘理事正式頒發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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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陳彪副市長為沈四寶理事長頒發聘書)

  沈四寶理事長是中國著名法學家、國際經濟法教授,現任中國法學會國際經濟法研究會會長,是國際商事仲裁界久負聲望的代表性人物。沈四寶理事長先後在北京大學等境內外高校任教,曾擔任對外經貿大學、上海大學和澳門科技大學的法學院院長,曾在加拿大Queen’s University、美國Wisconsin Madison University,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澳大利亞National University、日本大阪大學等多所境外大學法學院講授中國法。

  陳彪副市長表示,深圳國際仲裁院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產物,是深圳市委市政府“三化一平臺”建設的重要方面,也一直是內地與港澳法律緊密合作的重要平臺,在前海蛇口自貿區和深圳經濟特區承擔着提升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任務,前段時間梁振英特首到前海考察時也十分關註深圳國際仲裁院的工作。深圳市政府借鑒香港經驗,為深圳國際仲裁院實行法定機構改革並建立了以理事會為核心的法人治理機制。在中國改革開放的新時期,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會積極履行職責,為深圳國際仲裁院的管理運作和特區國際仲裁的創新發展發揮了重要的決策、指導和監督作用。此次深圳市政府在境內外聘請新理事,最終決定由梁愛詩、沈四寶、劉新魁等知名專家加入理事會,將進一步推動國際仲裁院以更高的標準、更廣闊的視野,充分發揮商事仲裁的作用,在營造公平法治的市場環境、加強粵港澳法律深入合作等方面作出更大貢獻。

  此次增聘後,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會中有梁愛詩、梁定邦、王桂塤、劉新魁、Peter Malanczuk等5名理事來自香港和國外,境外理事占比達到41.7%,超過經國務院法制辦備案公布的特區立法《深圳國際仲裁院管理規定(試行)》規定的境外理事須達三分之一的要求。境內外法律界和工商界表示,由國際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理事會代表政府和社會公眾對深圳國際仲裁院承擔決策和監督職能,在制度上保證了國際仲裁機構的公開、透明、獨立和公正,消除了境內外當事人對於仲裁機構受到行政幹預、地方保護和內部人控制的顧慮,強化了中國商事仲裁的國際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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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會全體合影)

  2月14日下午,在沈四寶理事長的主持下,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會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新大樓舉行了第六次全體會議。會議高度評價了前任理事長郭曉文近三十年來對深圳國際仲裁院的重大貢獻,特別肯定了其在引入法定機構管理模式促進中國商事仲裁國際化和專業化方面的重要推動作用。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劉曉春院長代表深圳國際仲裁院所作的2014年工作報告和2015年工作計劃以及其他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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