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門法學論壇總第四十六場「民商事訴訟救濟與ADR救濟」成功舉辦

2018年12月4日晚上7時,我院十字門法學論壇總第四十六場(2018-2019學年第二場)在大學N座圖書館大樓N317演講廳舉行。本場活動由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主辦,澳門基金會、澳門科技大學基金會贊助。本場論壇的主題為「民商事訴訟救濟與ADR救濟」。

本場論壇榮幸邀請到香港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主席羅偉雄博士、香港簡家驄律師事務所簡家驄律師和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秘書長黃淑禧大律師擔任報告人,澳門大學法學院涂廣建教授、澳門力圖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人李煥江大律師擔任與談人,本場論壇由我院賴建國助理教授主持。澳門大學法學院汪超副教授,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易在成課程主任、王傳輝副教授,與法學院近百名學子出席了論壇。

法學院易在成課程主任向論壇嘉賓致送紀念品
(左起:李煥江大律師、黃淑禧大律師、簡家驄律師、涂廣建教授、易在成課程主任)

三位報告人從不同角度圍繞論壇主題作了演講:黃淑禧大律師就訴訟中出現的和解,澳門《民法典》中的和解合同、它的合同效力及執行之訴中的執行可能性,與和解合同合法性有關的規定等予以闡述;簡家驄律師用英文講述了仲裁裁決在香港的執行情況,剖析了締約國之間仲裁裁決的執行,以及一國之內港澳與中國內地之間仲裁裁決的執行所適用的法律依據,該等法律適用與否的理論及案例實踐。羅偉雄博士,則順應《新加坡和解公約》推出,訴訟、仲裁及調解對接潮流之興起,結合國家「一帶一路」下營商環境所需國際調解人才培訓的逼切,引介了富有成效的國際調解人才培訓機制。接著,李煥江大律師結合個案實踐,從澳門法的角度,表示倘和解合同符合執行名義規定時的可執行性;涂廣建教授則從學理維度作了精到的闡述及點評。最後,黃淑禧大律師、涂廣建教授和李煥江大律師還就現場有關第三人對仲裁裁決有所主張等提問陳述了自己的觀點。

(圖一:黃淑禧大律師,圖二:簡家驄律師,圖三:羅偉雄主席,圖四:李煥江大律師,圖五:涂廣建教授)

此次論壇持續近兩個半小時,法學院的同學們在提問環節踴躍發問,最後,論壇在同學們的熱烈掌聲中結束。

活動現場

聯繫我們

學院辦公室:
澳門氹仔偉龍馬路
澳門科技大學R座七樓773室
傳真:(+853) 28823289


學士學位課程:
電話:(+853) 88972000
電郵:llb-ad@must.edu.mo


碩士學位課程:
電話:(+853) 88971722
電郵:fl_md@must.edu.mo


博士學位課程:
電話:(+853) 88972358
電郵:fl_md@must.edu.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