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外地學生在本澳學習期間,對持有之證件和逗留本澳的相關知識有更多的了解,學生事務處於2015年10月15日舉辦「品格與健康」講座系列之第四場:“留學生逗留澳門常見問題” 講座,並邀請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代表擔任是次講座的主講嘉賓。
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周小姐、陳小姐分別向同學介紹了外地學生首次辦理“特別的逗留許可”憑條和續期的有關規定和手續,並特別提醒全體同學,必須注意出入境事務聽給予的“逗留”期限,以免出現逾期逗留的情況,逾期逗留會導致罰款甚至禁止入境的處罰,從而影響正常學業。此外,亦特別提醒持有“學生簽注”在澳期間禁止工作,包括有償和無償的工作均不允許,並且需要隨身攜帶護照/通行證和“憑條”,以免執法部門檢查時,因無法出示身份證明而成為“無證人仕”的嚴重後果。
進入現場提問環節,同學們十分踴躍向嘉賓舉手發問,包括查詢關於遺失“港澳通行證”後的手續,以及統一組織辦理“逗留的特別許可”相關安排等問題,嘉賓親切細心向同學們一一詳盡解答。隨後,由學生事務處黃嘉穎處長向主講嘉賓致送紀念品。
來自法學院大一內地新生陳灕江同學表示學生事務處是次講座讓我們來澳學習的新生知曉了在澳期間的應當注意的一些問題,特別是證件方面,解答了不少疑問,并表示將講座內容告知更多同學,還希望大學能夠舉辦更多類似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