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計劃

澳門科技大學
智能技術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本課程屬於學科交叉性課程,需要有良好的數理、系統與控制等理論基礎。因此,本課程致力於培養數理基礎紮實,具有多學科知識背景和創新才能,能夠綜合應用多學科知識、獨立從事智能技術領域科學研究和從事系統智能化產業應用和開發的高層次人才。

一、修讀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為2年,最長修業期為3年。

二、授課形式

面授。

三、授課語言

課程講授以英文為主,中文為輔。

四、學術領域

系統工程

五、課程設置

本課程包括8門必修科目和2門選修科目。

表1:必修科目 (15學分)

科目中文名稱

種類

學分

智能控制技術

必修

3

優化方法基礎

必修

3

人工智能基礎

必修

3

數值分析

必修

3

統計學導論

必修

3

表2:選修科目(6學分)

科目

種類

學分

管理學導論

選修

3

物聯網基礎

選修

3

模式識別

選修

3

系統仿真

選修

3

算法理論基礎

選修

3

模糊系統

選修

3

(注:根據研究方向和學生學科背景,需修完六門選修科目中的兩門。)

表3:其他必修科目(4學分)

文獻綜述與選題報告

必修

3

學術專題項目(不少於六次學術活動)

必修

1

表4:學位論文(12學分)

論文

必修

12

要求

  1. 學生必須在修讀期內完成表1中的五門必修科目, 表2中的两門選修科目,表3中的兩門其他必修科目,共計25學分。
  2. 碩士學位論文必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

七、學習時間

  1. 科目修讀時間為18個月,論文寫作時間為6個月。
  2. 課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晚間、週末白天上課。

八、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碩士學位:

  1.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2.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3.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如學生及格完成上述課程設置表1至表3的科目,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但不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論文答辯,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備註: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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