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科技大學中藥學碩士學位課程學習計劃

一、培養目標

培養優秀的中藥學專才。

二、學術領域/知識範疇

中藥學

三、課程期限

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2.5年,最長修業期限為4年。

四、授課形式

面授

五、授課語言

中文

六、課程設置

表(一):必修科目 (23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E1001

專業英語

5

ME1002

儀器分析

3

ME1003

藥理實驗方法學

3

ME1004

臨床藥理學

3

ME1005

中藥學研究進展

3

ME1006

現代生物技術

3

ME1007

醫學統計學

3

 

表(二):選修科目* (10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E1008

中藥化學實驗技術

3

ME1009

中藥化學選論

3

ME1010

中藥炮製學

2

ME1011

中藥藥劑學

2

ME1012

中藥藥代動力學

2

ME1013

中藥複方研究與新產品開發

2

ME1014

中藥鑒定學

2

*中醫藥學院將根據選修人數決定是否開設某一選修科目。

表(三):學位論文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詳情

ME1000

論文

參閱七、學習要求第三點

七、學習要求

  1. 學生必須在修讀期內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表(一)中的7門必修科目23學分和表(二)中的選修科目10學分,共計33學分。
  2. 在導師指導下,進行中藥學基礎及應用研究。要求學生閱讀專業文獻,進行文獻綜述和開題報告,並在實驗室進行中藥學基礎及應用研究。
  3. 一般情況下,應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身份,發表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學術論文至少1篇,方可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3.1 在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上發表;

3.2 根據《澳門科技大學學術論文評鑒分類原則》評鑒分級為特級、一級或二級的論文;

3.3 不符合以上3.1、3.2條件的學術論文,由指導教師審查、推薦,經學院學術委員會評鑒,認定為達到3.1、3.2條件之相當水平者。

3.4 根據研究內容撰寫並完成一篇不少於2萬字的碩士學位論文,並進行論文答辯。碩士學位論文必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

八、學習時間

課程學習部分為12個月,實驗研究及論文為18個月。

九、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碩士學位:

  1.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2.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3.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 2017/2018學年前入學之學生,畢業資格請參照入學當年之規定。

 

備注: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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