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優秀的中藥學專才。
二、學術領域/知識範疇
中藥學
三、課程期限
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2.5年,最長修業期限為4年。
四、授課形式
面授
五、授課語言
中文
六、課程設置
表(一):必修科目 (23學分)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ME1001 |
專業英語 |
5 |
ME1002 |
儀器分析 |
3 |
ME1003 |
藥理實驗方法學 |
3 |
ME1004 |
臨床藥理學 |
3 |
ME1005 |
中藥學研究進展 |
3 |
ME1006 |
現代生物技術 |
3 |
ME1007 |
醫學統計學 |
3 |
表(二):選修科目* (10學分)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ME1008 |
中藥化學實驗技術 |
3 |
ME1009 |
中藥化學選論 |
3 |
ME1010 |
中藥炮製學 |
2 |
ME1011 |
中藥藥劑學 |
2 |
ME1012 |
中藥藥代動力學 |
2 |
ME1013 |
中藥複方研究與新產品開發 |
2 |
ME1014 |
中藥鑒定學 |
2 |
*中醫藥學院將根據選修人數決定是否開設某一選修科目。
表(三):學位論文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詳情 |
ME1000 |
論文 |
參閱七、學習要求第三點 |
七、學習要求
- 學生必須在修讀期內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表(一)中的7門必修科目23學分和表(二)中的選修科目10學分,共計33學分。
- 在導師指導下,進行中藥學基礎及應用研究。要求學生閱讀專業文獻,進行文獻綜述和開題報告,並在實驗室進行中藥學基礎及應用研究。
- 一般情況下,應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身份,發表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學術論文至少1篇,方可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3.1 在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上發表;
3.2 根據《澳門科技大學學術論文評鑒分類原則》評鑒分級為特級、一級或二級的論文;
3.3 不符合以上3.1、3.2條件的學術論文,由指導教師審查、推薦,經學院學術委員會評鑒,認定為達到3.1、3.2條件之相當水平者。
3.4 根據研究內容撰寫並完成一篇不少於2萬字的碩士學位論文,並進行論文答辯。碩士學位論文必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
八、學習時間
課程學習部分為12個月,實驗研究及論文為18個月。
九、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碩士學位:
-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 2017/2018學年前入學之學生,畢業資格請參照入學當年之規定。
備注: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