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告】2023 年度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與國家科學技術部聯合科研資助申請 (2023 FDCT-MOST聯合資助)

尊敬的各位領導、同事 大家好:

大學接獲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的通知,“2023 年度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與國家科學技術部聯合科研資助”(2023 FDCT-MOST聯合資助)已正式接受申請,請各位有意申請的同事於 2023年12月7日或之前在基金系統(https://apps.fdct.gov.mo/subsidy/public/index.html#/ )中完成填報,并將學院推薦表掃描件

(含學院/研究所/部門科研主管意見及簽字)或公文的形式發送到科研處徐先生的郵箱(yuanxu@must.edu.mo),以利作業。

隨函附上是次申請的學院推薦表、申請書模板、學科分類與代碼表、限項規定表等文件供大家按實際情況填寫,項目詳細申請書請以基金系統提供版本為準,附件僅供參考,請勿在系統中用作申報。

是次資助的研究項目有以下要求:

1.此類項目的申請資助金額上限爲250萬澳門元,資助年限最長3年,分期發放,澳方受資助實體須按與科技基金簽訂的《資助同意書》執行項目。

2.針對澳門社會、經濟等的發展需要,充份發揮內地科研力量的優勢和特點,主要支持領域為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材料科學、航空航天、海洋科學等涉及兩地民生發展和前沿科技的項目,與產業界合作的項目優先。另外,重點支持以下項目:有效利用內地科技資源,解決制約澳門社會、經濟發展的瓶頸技術問題的項目;與產業和應用需求緊密結合,形成智慧財產權或相關技術標準的項目;研究視野新、內容創新、學科交叉、具有轉移轉化前景的合作項目。

3.澳門牽頭申請的單位須與內地合作方就研究內容、研究計劃、研究分工等進行協商,簽署合作協議書或備忘錄,填寫申請計劃書,在截止申請日期前提交申請。由於合作協議書或備忘錄需雙方簽字蓋章,敬請儘早準備。

4.合作伙伴具有較強的技術實力或較高的科研水平,並具備與澳門合作的意願和能力。合作伙伴可以技術、資金、人員或資訊資料、先進設備、專有資源等投入的方式參與合作。內地和澳門雙方應至少一方有企業參與並提供配套資金。澳門方如有企業參與,企業投入的配套金額不少於科技基金資助金額的 10%。

5.澳門方項目負責人在同一時間內只能承擔一項科技基金與科技部的聯合資助,待有關項目提交結題報告後,方可再以項目負責人的身份提出新的申請,但以項目成員身份參與此類項目不受限制。

6.內地合作方須同時向科技部申報,詳細的申報方式請參閱科技部的有關規定。

7.兩地申請計劃書的項目名稱以及合作雙方申請人姓名必須保持一致,研究計劃內容應體現優勢互補。

8.預期成果中須具有專利、技術標準、原型、樣機、配方等產出,並須訂定成果量化指標;項目實施後形成一定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9.聯合資助不支持基本建設、純設備採購項目,不支持政策和管理等軟科學研究項目,不支持市場推廣項目。

詳細內容請參考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網頁  https://www.fdct.gov.mo/zh_tw/union_funding_detail/article/jezcc8ri.html

敬希垂注,如有疑問,歡迎與我們聯繫,謝謝。

 

(有關附件請至大學WeMust內部通告或科研處發出電郵中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