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學科發展、加強學術成果的評鑒工作,特製訂大學教研人員學術成果的評鑑分類原則。本評鑒辦法經大學教學及學術委員會2021/2022學年第四次會議討論通過,于2022年4月21日生效執行。
一、學術論文
1、學術論文的評鑑定級分為四級,分別為:特級論文、一級論文、二級論文、一般論文。
2、本評鑑原則規定學術論文必須為全文,任何形式的摘要都不應視為學術論文,例如SCI 收錄的會議摘要不視為學術論文。
3、按文章發表年,被SCI或SSCI 收錄,期刊影響因數學科(Category)排名在10%以前(含)的期刊論文應評鑑為特級論文。
4、除了上述特級論文以外,按文章發表年計,進入SCI、SSCI以及A&HCI 檢索數據庫的期刊論文應評鑑為一級論文;進入ESCI檢索數據庫的期刊論文應評鑑為二級論文。進入Ei Compendex檢索數據庫的期刊論文應評鑑為二級論文。
5、對於中文期刊,大學認定四種期刊目錄作為“中文核心期刊",分別是:1)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2)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心出版的《CSSCI 來源核心期刊目錄》;3)中國科學技術資訊研究所出版的《中國科技期刊引證報告》;4)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核心期刊(THCI及TSSCI)。
6、按文章發表年計,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或《中國科技期刊引證報告》中,相同的二級學科排在前20%(含)的期刊視為一級中文刊物,發表在此類期刊的學術論文應評鑑為一級論文;列在之後80%的中文核心期刊可視為二級刊物,在此類期刊發表的期刊論文為二級論文。若某學科被收錄期刊數少於5,則位列第一的期刊視為一級中文刊物。
7、在《CSSCI來源核心期刊目錄》中,同時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或《中國科技期刊引證報告》收錄的期刊按照第6條執行,其他期刊則視為二級刊物。
8、在《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核心期刊(THCI及TSSCI)》中,被評為第一級和第二級的中文刊物,發表在此類期刊的學術論文應分別評鑑為一級論文和二級論文。發表在此期刊目錄的其他刊物的學術論文則視為一般論文。
9、CSSCI 中文核心集刊上刊載的論文一律視為二級論文。不在大學認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的中文論文一律視為一般成果。一般成果不需再做成果評鑒。
10、論文的正式發表日期一律採用正式公開刊出日期或網絡發表日期。
11、澳門科技大學學報上發表的論文可視為二級論文。
12、學院可以推薦個別期刊作為一級或二級刊物,經大學研究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向學術委員會推薦。一般情況下,有關刊物排名在此檔生效之前按原來規定,如果學院提交的刊物分級原則與大學分級原則衝突時,以大學的原則為準。《裝飾》、《美術》、《建築學報》和《中國園林》經人文藝術學院推薦為一級中文刊物。
13、藝術創作成果的評鑒請參考《澳門科技大學藝術創作成果評鑒辦法》。
有關大學教研人員學術成果的評鑑分類原則之詳情,可下載《澳門科技大學學術成果評鑑辦法 (2022)》查閱。
另,有關成果收集與提供之相關規範,請至「學術成果評鑒填寫指南」下載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