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簡介

藥學學士學位課程包括公共基礎課、藥學基礎理論課、藥學專業課、藥學相關選修課、藥學實習,完成規定學分並通過考核後,將獲授藥學學士學位。

藥學實習I-III將於第二、三、四學年結束後的暑假或大學批准的其他日子,在本澳或境外的醫院藥房、社區藥房、製藥企業或研究機構進行,為期共360學時(包括藥學實習、社區藥房實習和專題研究),內容涉及藥房配劑、醫院臨床藥學和藥物專題研究等領域。其中專題研究是在教授指導下進行科學研究,以培訓同學從事藥物工業界或科學研究的基本工作能力。藥學實習IV*為期900學時,安排在第五學年,在醫院帶教藥劑師的指導下,參與醫院藥學部門及臨床科室臨床藥學日常工作,通過部門(單元)之間的輪轉,完成規定的藥學實習任務。通過藥學實習I-IV,使學生能夠將臨床藥學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臨床實踐相結合,初步具有運用藥學知識解決臨床實際問題的能力。

學術領域/知識範疇:藥學

為培養具有較紮實的藥學基本理論和實踐技能,掌握藥物藥劑生產、質量控制、藥物配劑、臨床安全合理用藥、藥事法規、藥物貿易和新藥研發的專業知識、技術和技能的藥劑師及藥學專門人才。

課程期限:

學習期限一般是五年,最長不超過九年。(2018/2019學年起生效)

*適用於2019/2020年起入讀的學生,2019/2020學年前入讀的學生第五學年為900小時學時之“藥房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