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全体学生 :
为加深青少年进一步从多角度认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展现本澳青少年的爱国爱澳情怀以及国家安全意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及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举办以“我心中的网络安全”为题的短视频比赛。
主题:所有参赛作品内容必须以“我心中的网络安全”为主题。(可参考澳门特别行政区历年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网页,网址:https://eesn.gov.mo)
参赛对象:就读本澳高等院校学士学位学生;
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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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
宣传短片制作简介(100 字内); 参赛作品涉及任何非原创的音乐或片段之注释;上述均请以doc或docx 档形式,并刻录DVD光盘呈交。 |
作品档案﹕ |
参赛作品片长限制于 180 秒内(包括片头、片尾); 文件类型:MOV 或 MP4; 帧幅大小:1280 x 720 或以上(16:9); 帧率:25p 或以上; 视频、音频编码:H.264 或 H.265、双声道 44.1khz 或以上; Bit rate:8mb/s 或以上; 字幕:外挂.srt 中/葡字幕档或影片内嵌中/葡字幕。 |
参赛规则:
1.每间学校可递交不多于3份参赛队伍的作品,每队参赛队伍的组成人数不超过 5 人。
2 .参赛者所递交之个人资料,只用作内部纪录及是次比赛相关用途。
3.参赛作品必须附上参赛表格,但作品(包括短片及作品简介)内不得载 有任何个人识别资料或就读学校/院校名称。
4.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队伍亲自构思及拍摄之原创作品,且从未用于过往其他比赛或公开活动。
5.参赛作品不可涉及任何商业活动及宣传,作品内容若使用任何非原创的音乐或片段,均须在 作品简介内注明。若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司法警察局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6.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及宣传团体或商业机构之内容。
7.参赛作品一经递交,主办单位将不会发还予各参赛队伍,并对有关影片及构思拥有全部使用权。
8.主办单位可按需要将部份或全部之参赛作品用作宣传用途,并有权将影片或构思作复制、发布、展示、播放、推广、上载至互联网或作其他公众教育用途,而毋须事先通知参赛队伍。
9.鼓励使用简单器材拍摄及制作,如手机、入门相机或摄影机等。
10.本章程之解释及比赛结果,主办单位保留最终决定权。
作品提交:
所有参赛队伍须于2024年2 月 2 日或之前,将报名表连同参赛作品简介及载有参赛作品档案的DVD光盘,套入信封递交至司法警察局小区警务及公共关系处(澳门友谊大马路 823 号)。 信封封面上请注明 “我心中的网络安全”短视频比赛- 参赛作品及参赛队名。
奖项:
1.每个组别设有:
一等奖(共 1 名):奖杯、奖状及现金 6,000 澳门元
二等奖(共 1 名):奖杯、奖状及现金 3,000 澳门元
三等奖(共 1 名):奖杯、奖状及现金 1,500 澳门元
优异奖(共 3 名):奖状及现金 1,000 澳门元
凡入围者均获颁奖状。
2.以上一等奖至三等奖学生的指导老师均获颁奖。
一等奖(共 1 名):奖杯、奖状及现金 3,000 澳门元
二等奖(共 1 名):奖杯、奖状及现金 2,000 澳门元
三等奖(共 1 名):奖杯、奖状及现金 1,000 澳门元
3.得奖者于领奖时须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指导老师须出示身份证或教 师证),以便主办单位核实及登记身份数据。
学生事务处
2023/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