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外地学生(旧生):
由2015年7月15日起,治安警察局实行优化「逗留的特别许可」的续期手续。请全体旧生于每年7月15日后持所需证件自行前往出入境事务厅办理续期手续,该厅对初步符合「逗留的特别许可」续期标准的外地学生批给续期。倘该生日后出现变更就读状况等情况,该厅实时进行变更或取消该「逗留的特别许可」的程序。
开学在即,请仔细检查「逗留的特别许可」上批准逗留的期限,并请配合相关程序尽快办理「逗留的特别许可」续期手续。未办理续期手续之旧生可能面临「逾期逗留」之问题,情节严重及于指定期限内重犯者,将被视为「非法移民」及两年内不得留澳,敬请留意。
上述内容以办证机关公布为准。如有任何疑问,请于办公时间内到学生事务处(J108室)查询。
学生事务处
201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