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外地学生(旧生):
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现正对初步符合「逗留的特别许可」续期标准的外地学生批给续期。请全体旧生于即日起持所需证件自行前往出入境事务厅办理续期手续。倘学生日后出现变更就读状况等情况,该厅实时进行变更或取消该「逗留的特别许可」的程序。
开学在即,请仔细检查「逗留的特别许可」上批准逗留的期限,并请配合相关程序尽快办理「逗留的特别许可」续期手续。未办理续期手续之旧生可能面临「逾期逗留」之问题,情节严重及于指定期限内重犯者,将被视为「非法移民」及两年内不得留澳,敬请留意。
上述内容以办证机关公布为准。如有任何疑问,请于办公时间内到学生事务处(J108室)查询。
详情可浏览澳门治安警察局网页:http://www.fsm.gov.mo/psp/cht/psp_top5_4_2.html
学生事务处
2018/8/22
附件: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