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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消息:外地学生办理澳门「逗留的特别许可」之特别提醒

致全体外地学生(旧生):

逗留的特別許可

  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现正对初步符合「逗留的特别许可」续期标准的外地学生批给续期。全体旧生于即日起持所需证件自行前往出入境事务厅办理续期手续。倘学生日后出现变更就读状况等情况,该厅实时进行变更或取消该「逗留的特别许可」的程序。

  开学在即,请仔细检查「逗留的特别许可」上批准逗留的期限,并请配合相关程序尽快办理「逗留的特别许可」续期手续。未办理续期手续之旧生可能面临「逾期逗留」之问题,情节严重及于指定期限内重犯者,将被视为「非法移民」及两年内不得留澳,敬请留意。

  上述内容以办证机关公布为准。如有任何疑问,请于办公时间内到学生事务处(J108室)查询。

  详情可浏览澳门治安警察局网页:http://www.fsm.gov.mo/psp/cht/psp_top5_4_2.html

 

学生事务处

2018/8/22

 附件: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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