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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消息:2013/2014学年奖助学金申请通告

全体学生: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澳门分行)、澳门大西洋银行、澳门电讯有限公司、南光(集团)有限公司、澳门国际机场专营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商业银行、金沙中国有限公司、霍英东基金会、澳洲会计师公会、新鸿基金融集团、中国电信(澳门)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励志青年会、中国日报香港有限公司及澳门基金会为奖励品学兼优的本地或非本地学生修读本大学的课程,2013/2014学年提供奖学金/助学金予合资格的学生。

大学机构奖助学金项目分为毋须提出申请及须自行提出申请两大项。对于毋须提出申请之项目,本大学将根据提供奖学金的机构所订定的申请办法,按学年成绩甄选合符资格之学生推荐予捐赠奖学金之机构审核﹔2013/2014学年学生须自行提出申请之机构奖助学金项目、申请办法等信息如下:

澳门商业银行奖学金:2013/2014学年就读商学院或信息科技学院学士学位全日制课程大学三年级之本澳学生,学年总平均成绩达GPA3.0或以上(详情可参阅申请表格之条款),可提出申请,经大学推荐后由机构决定审批。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助学金:2013/2014学年就读商学院或信息科技学院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及在学习上有经济协助需求的本澳学生,学生总平均成绩达GPA3.0或以上,可提出申请,经大学推荐后由机构决定审批。

金沙中国有限公司助学金励志青年助学金:2013/2014学年就读本大学的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及在学习上有经济协助需求的本澳学生,学生总平均成绩达GPA2.3或以上,可提出申请,经大学推荐后由机构决定审批。

励志青年飞跃大奖:2013/2014学年就读本大学的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获奖学生在该学年学业总平均成绩应达GPA2.5或以上,并较前一学年学业总平均成绩有明显进步,可提出申请,经大学推荐后由机构决定审批。

 

  • 申请办法:填妥申请表格(从即日起可于学生事务处索取或在网页下载附               件),携同身份证正、副本;学生证正、副本交学生事务处办理申请手续。助学金申请者须提交家庭成员*于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的「总入息证明」。
  • 申请日期:由7月7日起至7月25日止
  • 评审结果:将由提供奖助学金的机构审批后通知本大学

 *指与申请人同食宿之全体成员,以及因在外地求学而不与申请人同食宿,但经济上依赖该家庭者。

  •  上述各项奖/助学金的具体审核程序均由提供该奖/助学金的机构自行订定。
  •  合符申请资格的学生一般只获得其中一项奖/助学金。

  

学生事务处

2014年7月7日

 

查询电话:(+853)8897-1901

办公地址:澳门科技大学J座室内体育馆学生事务处J108室

 

附件:14-029-SA-N_2013/2014学年奖助学金申请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