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博士教學計劃課程描述(1809學習計劃版)
表一、通修必修
序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 |
學時 |
種類 |
1 |
法哲學 |
3 |
45 |
必修 |
2 |
法學方法論 |
3 |
45 |
必修 |
3 |
法學經典研讀 |
3 |
45 |
必修 |
法哲學 (3學分)
本課程旨在培養學生之法學世界觀、法學思維以及提高學生法學研究水平和法律論證能力,使學生獲得廣闊深厚的法學理論基礎。本課程包括以下內容:正義論、規範論、價值論、方法論、司法論等。
法學方法論(3學分)
本科目旨在培养学生习得法律适用的方法,尤其侧重培养学生学会运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及目的解释等法律解释的基本方法。与此同时,培养学生学会运用类推适用、反面推论、目的性限缩及扩张等方法对法律漏洞予以填补。在此基础之上,使学生能构建起一套法学方法论的体系。
法學經典研讀 (3學分)
本科目旨在引導學生對法學經典著作進行深入研讀,開展以研讀、解析、批判、傳承、創新為基礎的經典教育,提倡精思、感悟、思辨、批判、探究的學習方式。課程內容包括:中外古典、近/現代及當代的法學經典研讀;對法學研究有重大影響或參考價值之相關學科學術經典研讀。由此培養學生對於經典學術的原典閱讀能力、分析能力與批判能力,以更好地滿足專業研究需要。
表二、通修選修
序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 |
學時 |
種類 |
1 |
比較法 |
2 |
30 |
選修 |
2 |
法學前沿 |
2 |
30 |
選修 |
3 |
法律與人文社會科學 |
2 |
30 |
選修 |
比較法學 (2學分)
本課程主要目的是使學生能對比較法學本身的方法和理論,對世界主要法律體系及法律傳統的形成、流變與影響,以及對在法律歷史、法律理論和部門法研究中比較法學方法和理論的應用有更深入的研習和理解。課程主要內容包括:比較法學研究的發展歷史和現狀、比較法學的方法尤其是功能主義比較法和法律文化比較;世界主要法律體系(主要指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的法律文化、法律理論和法律制度在宏觀和微觀層面的同異比較。
法學前沿(2學分)
本科目旨在通過專題講授的形式,使學生能理解公法領域、私法領域、國際法領域等領域內的,具有討論性的、開創性的前沿理論,以培養博士生開創性及前瞻性思維。
法律與人文社會科學2學分)
本科目旨在引導和培養法學博士研究生于經典的法學方法論、比較法學、法哲學的視野之外,從新興的法律交叉學科角度,選擇進行法律與歷史、法律與文學、法律與宗教、法律與批判理論、法律與經濟學、法律與社會學、法律與人類學或法律與政治學等跨學科研究,以更好滿足專業研究需要。
表三、專業必修
法學理論:
序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 |
學時 |
種類 |
1 |
法學理論專題(一) |
3 |
45 |
必修 |
2 |
法學理論專題(二) |
3 |
45 |
必修 |
法律史:
序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 |
學時 |
種類 |
1 |
法律史專題(一) |
3 |
45 |
必修 |
2 |
法律史專題(二) |
3 |
45 |
必修 |
憲法與行政法:
序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 |
學時 |
種類 |
1 |
憲法與行政法專題(一) |
3 |
45 |
必修 |
2 |
憲法與行政法專題(二) |
3 |
45 |
必修 |
民商法:
序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 |
學時 |
種類 |
1 |
民商法專題(一) |
3 |
45 |
必修 |
2 |
民商法專題(二) |
3 |
45 |
必修 |
刑法:
序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 |
學時 |
種類 |
1 |
刑法專題(一) |
3 |
45 |
必修 |
2 |
刑法專題(二) |
3 |
45 |
必修 |
經濟法:
序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 |
學時 |
種類 |
1 |
經濟法專題(一) |
3 |
45 |
必修 |
2 |
經濟法專題(二) |
3 |
45 |
必修 |
國際法:
序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 |
學時 |
種類 |
1 |
國際法專題(一) |
3 |
45 |
必修 |
2 |
國際法專題(二) |
3 |
45 |
必修 |
訴訟法學:
序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 |
學時 |
種類 |
1 |
訴訟法學專題(一) |
3 |
45 |
必修 |
2 |
訴訟法學專題(二) |
3 |
45 |
必修 |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序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 |
學時 |
種類 |
1 |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專題(一) |
3 |
45 |
必修 |
2 |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專題(二) |
3 |
45 |
必修 |
法學理論專題(一)(3學分)
本專題課程將結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養計劃,以該領域的前沿理論為授課内容。以老師講解、指導閲讀、討論和論文寫作等方式完成。
法學理論專題(二)(3學分)
本專題課程將結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養計劃,以該領域的研究重點為授課内容。以老師講解、指導閲讀、討論和論文寫作等方式完成。
法律史專題(一)(3學分)
本專題課程將結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養計劃,以該領域的前沿理論為授課内容。以老師講解、指導閲讀、討論和論文寫作等方式完成。
法律史專題(二)(3學分)
本專題課程將結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養計劃,以該領域的研究重點為授課内容。以老師講解、指導閲讀、討論和論文寫作等方式完成。
憲法與行政法專題(一)(3學分)
本專題課程將結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養計劃,以該領域的前沿理論為授課内容。以老師講解、指導閲讀、討論和論文寫作等方式完成。
憲法與行政法專題(二)(3學分)
本專題課程將結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養計劃,以該領域的研究重點為授課内容。以老師講解、指導閲讀、討論和論文寫作等方式完成。
民商法專題(一)(3學分)
本專題課程將結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養計劃,以該領域的前沿理論為授課内容。以老師講解、指導閲讀、討論和論文寫作等方式完成。
民商法專題(二)(3學分)
本專題課程將結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養計劃,以該領域的研究重點為授課内容。以老師講解、指導閲讀、討論和論文寫作等方式完成。
刑法專題(一)(3學分)
本專題課程將結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養計劃,以該領域的前沿理論為授課内容。以老師講解、指導閲讀、討論和論文寫作等方式完成。
刑法專題(二)(3學分)
本專題課程將結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養計劃,以該領域的研究重點為授課内容。以老師講解、指導閲讀、討論和論文寫作等方式完成。
經濟法專題(一)(3學分)
本專題課程將結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養計劃,以該領域的前沿理論為授課内容。以老師講解、指導閲讀、討論和論文寫作等方式完成。
經濟法專題(二)(3學分)
本專題課程將結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養計劃,以該領域的研究重點為授課内容。以老師講解、指導閲讀、討論和論文寫作等方式完成。
國際法專題(一)(3學分)
本專題課程將結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養計劃,以該領域的前沿理論為授課内容。以老師講解、指導閲讀、討論和論文寫作等方式完成。
國際法專題(二)(3學分)
本專題課程將結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養計劃,以該領域的研究重點為授課内容。以老師講解、指導閲讀、討論和論文寫作等方式完成。
訴訟法學專題(一)(3學分)
本專題課程將結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養計劃,以該領域的前沿理論為授課内容。以老師講解、指導閲讀、討論和論文寫作等方式完成。
訴訟法學專題(二)(3學分)
本專題課程將結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養計劃,以該領域的研究重點為授課内容。以老師講解、指導閲讀、討論和論文寫作等方式完成。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專題(一)(3學分)
本專題課程將結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養計劃,以該領域的前沿理論為授課内容。以老師講解、指導閲讀、討論和論文寫作等方式完成。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專題(二)(3學分)
本專題課程將結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養計劃,以該領域的研究重點為授課内容。以老師講解、指導閲讀、討論和論文寫作等方式完成。
讀書報告(3學分)
須完成至少3篇法律文獻讀書報告,每篇讀書報告不少於5000字。成績評定以百分制方式表示。
公開發表論文(6學分)
原則上以在具有國際書號或公開發行的報刊上發表至少2 篇以澳門科技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的法學學術論文,每篇不少於5000字。成績評定以通過/不通過方式表示。
學術活動參與(3學分)
須至少參與學院主辦的學術活動6 次,並且提交關於該次學術活動的書面報告,每篇學術活動報告不少於2000字。成績評定以通過/不通過方式表示。
學年論文(6學分)
須完成2篇學年論文,每篇字數不少於5000字,成績評定以百分制方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