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體內地本科學生:
為配合內地本科學生在暑假回原居地或在澳門中國旅行社辦理通行證續簽或更換手續,學生事務處將為學生進行資料確認,以便學生於收到在學證明後辦理上述更換手續。請同學於指定期間內透過“內地本科學生證件資料網上系統”進行確認手續。
學生必須於指定期限內按照以下指引辦理,否則將無法如期收到「在學證明」、延誤領取時間。如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非於暑假期間(即下表申請資格第三點所指之期間)到期之內地本科在讀生,則須於該證件有效日期到期前兩個月起,向本處提交申請。
確認期間 |
2017年2月13日至3月12日 |
發出日期 |
2017年5月中旬 |
申請資格 |
1. 內地本科生 2. 持有效舊款本式或新款卡式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 3. 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之出境有效日期為2017年6月9日至9月30日期間 4. 續讀生 (先修班及本科準畢業生將不獲發在學證明以作續期) |
確認方式 |
透過選科系統(COES)頁面進行資料確認 (詳細手續流程請見附件) |
所需資料 |
於確認期間內,親臨學生事務處提交以下資料: 1. 往來港澳通行證之正本及複印本 2. 複印本應包括 — a. 身份資料頁 b. 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 (如確認曾向本處遞交最新版本資料,則可免除複印本) |
注意事項 |
1. 未能出示及遞交上述所需資料者,則視為未完成確認手續; 2. 如未於以上期限內進行確認,須前往學生事務處辦公室進行個別申請手續; 3. 逾期確認及個別申請者,大學將不會按上述時間發出「在學證明」。請同學們作出配合,以免延誤更換通行證的工作; 4. 資料確認並取得「在學證明」後,因確認之資料出錯而需要重新申請,則需另付50元之行政費用,敬請於確認無誤後才簽署確認。 |
內地本科學生證件資料網上確認手續說明會
學生事務處將舉辦三場專場說明會,介紹內地本科學生證件資料網上確認系統及就相關問題作出解答。
專場說明會舉辦日期、時間及地點:
日期 |
2月8日(第一場)、2月9日(第二場)、2月10日(第三場) |
時間 |
下午15:30-16:30 |
地點 |
B座102室 |
報名方法﹕請攜帶學生證至學生宿舍服務櫃檯或學生事務處J108室登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