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全體內地本科學生
為配合學生於暑假期間辦理通行證續簽或更換手續,本處分別從5月12日起集體向同學們發出辦理上述手續之在學證明文件。
請根據領取在學證明的時間,於辦公時間內攜同校園卡及通行證前往本處(J121室)領取在學證明。上述學生須為通告(MUST/16/001/SA/N)所指定之時段內完成確認個人資料、簽注到期日為2016年6月10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間之學生。
學生辦理通行證續簽或更換手續可在所屬原居地、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或澳門中國旅行社辦理。一般而言,學生續簽時所獲之期限為一年,學生可於在學證明有效期內(右下方所載之發出日期起計三個月內),自行決定辦理地點和日期。
領取在學證明程序:
a. 請學生根據學生證首4位數於以下時間領取在學證明:
- 1509年級學生:5月12日及5月13日上午
- 1409年級學生:5月13日下午及5月17日
- 1309年級學生或以上學生:5月18日
b. 在學證明的發放方式
學生事務處將根據各年級的學生人數於每天發放排隊籌號,按排隊籌號的順序辦理在學證明的領取。排隊籌號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派發,額滿即止。排隊籌號的派發數量如下:(有關數量為預計數量,學生事務處將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調整)
5月12日:上午450個;下午450個。
5月13日:上午458個;下午330個。
5月17日:上午330個;下午352個。
5月18日:上午420個;下午425個。
派發排隊籌號的截止時間為:上午12時40分;下午6時正。為有效處理當日所有個案,故於截止時間後,將不再派發排隊籌號。
(註:領取在學證明的辦公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6時20分。)
c. 如因特殊情況,未能於上述時間內領取在學證明,有需要的學生可於5月19日起於辦公時間內向學生事務處查詢。
如有疑問,請於辦公時間前往學生事務處(J108室)或致電88972277查詢。
特此通告
學生事務處
2016/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