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澳門科技大學學生會全體會員:
事由澳門科技大學第十屆學生會內閣上任即將屆滿一年,主管換屆事宜之專項選舉選員會業已成立。現特發出本通告,明列選舉日期流程及資格明細。歡迎有意向參選之同學向專項選舉委員會成員諮詢詳細情況。
選舉日程 2013年4月-5月
公示期:4月22日至4月26日
提名期:4月27日至4月30日
審核期:5月2日至5月3日
宣傳期:5月4日至5月6日
冷靜期:5月7日
選舉日:5月8日
被提名為候選組別成員必須具備下述資格:
(一)本會會員;
(二)具有被選舉權;
(三) 會員大會主席團,監事會及理事會之主席主席,理事長,監事長、副主席、副理事長、秘书长及財務長之候選人必須具備下列二項之一項,二項均需向本選舉委員會提供相關證明以作確認:
1、 任一屆澳門政府註冊社團理事會部長以上之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2、 本會屬下屬會部長以上之工作經驗。
(四) 理事會之理事長及財務長必須具備下列二項之一項,二項均需向本選舉委員會提供相關證明以作確認:
1、任一屆本會理事會一年以上之工作經驗;
2、本會屬下屬會部長以上之工作經驗。
(五) 主席、副主席、理事長、副理事長及監事長參選時不可為在讀之應屆畢業生;
(六) 主席、理事長、監事長GPA不得低於2.5(若在2.0-2.5之間,附一份老師推薦信亦可)。
(七) 無任何犯罪及不良記錄;
(八) 仍在職澳門政府註冊社團或本會屬下屬會之候選人必須辭去原有職務方可競選;
(九) 擁護《澳門科技大學學生會章程》。
聯繫電話:潘同學 62038790、張同學 62197736
聯繫郵箱:447686589@qq.com
附件請參考:
2、選舉日程安排
澳門科技大學學生會
選舉委員會
學生事務處
201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