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體內地本科學生:
目前大部分學生已完成第一階段“內地本科學生證件資料網上確認手續”,並已於3月4日結束。鑒於仍有部分學生未按規定完成確認手續,經考慮學生需要,現特別開放第二階段確認手續,但仍僅對符合資格且於第一階段未辦理證件確認手續的內地本科學生開放。
未辦理證件確認手續的學生必須於確認期間內透過“WeMust” APP手機應用程式進行內地本科學生證件資料確認手續,否則將無法如期收到「在學證明」、延誤領取時間。如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非於暑假期間(即下表申請資格第三點所指之期間)到期之內地本科在讀生,則須於該證件有效日期到期前兩個月起,向本處提交申請。
確認期間 | 2021年4月12日至5月20日 |
發出日期 | 2021年6月18日 |
申請資格 | 1. 內地本科生 2. 持有效卡式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 3. 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之出境有效日期 為2021年6月7日至9月30日期間 4. 續讀生 (先修班及本科準畢業生將不獲發在學證明以作續期) |
確認方式 | 透過“WeMust” APP手機應用程式進行資料確認 (流程請見附件) |
所需資料 | 於確認期間,學生需清晰上載以下資料: 1. 往來港澳通行證(正、反面) 2. 逗留的特別許可憑條(正、反面) |
領取地點 | 攜帶學生證及通行證正本親臨教務處櫃枱(N109櫃枱)領取 |
注意事項 | 1. 未能及時遞交上載所需資料者,則視為未完成確認手續; 2. 如未於以上期限內進行填寫確認,須前往學生事務處辦公室進行個別申請手續; 3. 逾期填寫確認及個別申請者,大學將不會按上述時間發出「在學證明」。請同學們作出配合,以免延誤更換通行證的工作; 4. 資料確認並取得「在學證明」後,因填寫確認之資料出錯而需要重新申請,則需另付50元之行政費用,敬請於確認無誤後才簽署確認。 |
特此通知。
學生事務處
2021年3月31日
附件: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