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體內地本科學生:
為配合內地本科學生在暑假回原居地或在澳門中國旅行社辦理通行證續簽或更換手續,學生事務處將為該批學生進行資料確認,學生必須於指定期限內按照下方指引進行,否則將無法如期收到在學證明書、延誤領取時間。
如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非於暑假期間(即下方申請資格第三點所指之期間)到期之內地本科在讀生,則須於該證件有效日期到期前兩個月起,向本處提交申請。
確認期間 |
2014年2月24日至3月17日 |
|
發出日期 |
2014年5月中旬 |
|
申請資格 |
1. 內地本科生 2. 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 3. 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之出境有效日期為2014年6月9日至9月30日期間 4. 續讀生 (先修班及本科準畢業生將不獲在學證明以作續期) |
|
確認方式 |
非住宿生: |
於辦公時間內前往J座室內體育館J108室 學生事務處辦公室進行確認手續 |
住宿生: |
準備所需資料,親臨各座宿舍服務櫃台進行資料確認,未如期辦理將延誤發出時間 |
|
所需資料 |
1. 往來港澳通行證之正本及複印本 2. 複印本應包括 — a. 身份資料頁 b. 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 (如確認曾向本處遞交最新版本資料,則可免除複印本) |
|
注意事項 |
1. 未能出示及遞交上述所需資料者,則視為未完成確認手續; 2. 如未於以上期限內進行確認,須前往學生事務處辦公室進行個別申請手續; 3. 逾期確認及個別申請者,大學將不會按上述時間發出在學證明。請同學們作出配合,以免延誤更換通行證的工作; 4. 資料確認並取得在學證明後,因確認之資料出錯而需要重新申請,則需另付50元之行政費用,敬請於確認無誤後才簽署確認。 |
特此通知。
學生事務處
2014/2/13